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靖安县教育园区建设指挥部 | 招标工程项目 | 靖安县清华小学景观、附属工程监理招标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县城城南大道东侧与清华苑西侧(消防大队斜对面)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靖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靖发改字【2015】114号 | |||||
项目总投资 | 17.5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7.5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已落实 |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
建筑面积 | 约24904.83㎡ | 层次/结构 | /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包含对靖安县清华小学景观、附属工程各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结算审计(具体以招标人给定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资质等级 | 乙级及以上 | |||||
总监理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无 | 标段选择要求 | 设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无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本人身份证 | |||||||
总监理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注册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应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携带CA锁参加开标。 3、其它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以上,必须包含1名专职安全监理员或兼职安全监理员。 5、外省来赣的监理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 2017 】14 号)在 “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 ” 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6、投标人自行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 7、未尽事宜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31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8年5月10日 | 获取方式 | 凭有效CA锁自行登陆网站下载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8年5月10日 | 获取地址 | 凭有效CA锁自行登陆网站下载 | |||||
举报电话 | 靖安县委督查室:0795—4662889 靖安县政府督查室:0795—4657796 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5---4660538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甘女士 | 联系电话 | 13870564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