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靖安县中源乡洞下村村民委员会 | |||||||||||||
招标工程项目 | 靖安县中源乡杨家桥工程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 | |||||||||||||
批文名称 | 赣路县字【2017】26号 | |||||||||||||
项目总投资 | 约63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约63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已落实 | |||||||||||
招标工程概况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中源乡洞下村 | |||||||||||||
工程基本 情况及招标范围 | 建设规模 | 全长30.06米,桥宽7.5米 | 层次 | / | 结构 | / | ||||||||
本工程含临时道路、临时配电及变压器、桥梁涵洞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给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等级 | 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 |||||||||||
注册建造师 类别 | 公路工程 | 资格等级 | 贰级(含贰级)以上 | |||||||||||
安全生产 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 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
单位介绍信 | 介绍信中的联系人应为委托代理人,并留下联系电话 | ||||||
投标(报名)人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报名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并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
其他要求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关键岗位人员证,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赣备案手续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本工程三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时须缴纳资料费400元。2、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3、江西省外企业需办理入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4、本单位和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在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验后不退还);5、介于本项目情况复杂,报名后,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实地踏勘,法定代表人必须与本项目业主签订实地踏勘证明(业主单位保留),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6、中标单位必须在靖安县依法缴纳税收(含企业所得税);7、投诉电话:靖安县委督查室 0795-4662889 靖安县政府督查室 0795-4657796 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5-4660538 | ||||||
报名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 03月20日 | 报名期限 | 五个有效工作日 | ||||
报名时间 | 2018年03月20日至2018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每天下午2:30—5:00,节假日休) | 联系人 | 刘女士 | ||||
联系电话 | 13576553066 | ||||||
报名地点 | 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局六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