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靖安县中医院的委托,就其制氧供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北辰-JA2018-003)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供货质量及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北辰-JA2018-003 | 制氧供气服务 | 足量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 15年 | 220.00万元 |
1.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本项目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为保证质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书或材料用于资格条审查: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2017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用中心制氧系统)、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及设计许可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上述证明材料;
4.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之内任一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距投标截止20天之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6.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7.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负责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以上资料请单独装袋并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电子版投标文件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投标文件解密。
3、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财库[2011]181和[2017]141号文规定,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4000元整。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4:0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文件一致)。保证金账户名: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1508 2003 0900 0170 18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
5、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止,从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为及时通知与投标相关的变更信息,请已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信息表填写完整发送至邮箱(jxbc2015@163.com)。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月15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在: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能通过政府采购专用软件打开其投标文件为准,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无效。
9、采购人:靖安县中医院,详细地址:靖安县城。
联系人:喻大军 联系电话:13755869549
10、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娇 联系电话:0795-3518566 18907951286 E-mail:jxbc2015@163.com
联系地址:宜春市秀江西路206号(秀江御景小区)35栋别墅 邮编:336000
11、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aggzy.com/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如遇电子化投标的相关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公司客户热线:400-850-3300。
12、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在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对本项目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江西北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