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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及中源客家避暑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EPC设计及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19-03-07

(招标编号YCJAZB2019010

 

本招标项目为宜春市靖安县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高湖镇高湖村古楠自然村2期、水口乡青山村熊家自然村2期、璪都镇港背村包家2期、香田乡吉洛余家2期、仁首镇大团村雷家5个精美村庄建设子项目)及靖安县中源客家避暑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EPC设计及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已经 靖发改字[2017]111号靖发改字[2018]64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靖安县秀美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靖安县秀美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 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项目名称:宜春市靖安县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高湖镇高湖村古楠自然村2期、水口乡青山村熊家自然村2期、璪都镇港背村包家2期、香田乡吉洛余家2期、仁首镇大团村雷家5个精美村庄建设子项目)及靖安县中源客家避暑小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用EPC设计及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1.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宜春市靖安县

    2、建设内容:高湖镇高湖村古楠自然村2期、水口乡青山村熊家自然村2期、璪都镇港背村包家2期、香田乡吉洛余家2期、仁首镇大团村雷家5个精美村庄建设及中源客家避暑小镇基础设施建设

     

    3、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宜春市靖安县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高湖镇高湖村古楠自然村2期、水口乡青山村熊家自然村2期、璪都镇港背村包家2期、香田乡吉洛余家2期、仁首镇大团村雷家5个精美村庄建设子项目)及靖安县中源客家避暑小镇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编制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服务;

2)施工范围:宜春市靖安县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高湖镇高湖村古楠自然村2期、水口乡青山村熊家自然村2期、璪都镇港背村包家2期、香田乡吉洛余家2期、仁首镇大团村雷家5个精美村庄建设子项目)建设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及中源客家避暑小镇龙头坳至合港段基础设施建设(给排水管网、强弱电管网、人行道)、古戏台广场建设、古建(门楼、戏台、六角亭及连廊)、水系改造及沿线绿化亮化等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253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7、计划工期:183天,预计2019 420日开工至2019 1020日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设计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4.江西省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含设计和施工企业)应按照江西省住建厅颁发的赣建办[2017]14号文要求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必须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

5.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资格;

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 B 证),且无在建工程;

7.提供拟派五大员[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市政专业)、安全员、机械员、劳务员]有效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江西省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含设计和施工企业)应按照江西省住建厅颁发的赣建办[2017]14号文要求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必须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

7、其他要求: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2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须由投标单位或其所属联合体单位直接缴纳;

7.3本项目严禁挂靠,如发现有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7.5 本项目投标前施工单位从企业基本账户上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拾万元整 至靖安县财政局;

 

   名:     靖安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靖安支行        

   号:   100067919880010002  

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9、设计方案要求:

设计方案由中标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并提请招标人组织专家评审后批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38日至2019315日每天(不含节假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在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在报名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4.2、报名时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设计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

4.3、报名时需携带投标申请人全体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可提供彩色扫描件)、资质证书(可提供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可提供彩色扫描件,设计单位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并递交一套以上材料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1、开标地点: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安县国土局五楼

2、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94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靖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专栏)。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安县秀美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靖安县

联系人:邬先生(招标人)     联系电话:138705714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靖安县沿河中路25号

联系人:高芳平

联系电话:0795-4667776        13970521366

监督机构:靖安县委督查室

监督机构联系方式:0795-466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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