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靖安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特许经营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亿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靖安县清华大道3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江西亿安-JA2020-131
项目名称:靖安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特许经营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建设智慧停车服务平台、路内临时停车智能管理子系统(地磁安装等相关设施)、停车场智能管理子系统(统一接入城市智慧停车云平台)、城市停车诱导子系统、停车APP、停车服务板块及信息化服务板块。将靖安县城区路内临时停车位及停车场进行升级改造,路内临时停车位 900 个,公共停车场 14 个,停车位 1704 个,具体以协议签订为准。
二、经营模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社会资本方,按照“公开招标、社会资本方依法投资建设、社会资本方自主经营管理、期满回收经营权”的运作模式实施该项目。
1、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社会资本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额投资实施,独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
2、投资额:项目投资额不低于 1400 万元。
3、建设工期为建设运营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完成。
4、招标人授权项目公司 12 年运营期(不含建设期),期满后招标人无偿收回,一切经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及管理权归招标人。
三、管理要求:停车位收费标准严格按照 靖安县 物价部门核准的有关文件执行。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取得的停车泊位建设及经营管理权的权利和义务,享有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权利,在经营过程中引发的法律责任,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行承担。在经营期限内,中标人对经营管理的停车泊位按要求做好城市智慧停车平台建设及停车设施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上二年度内任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原件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月4 日至2021 年1 月10日,每天上午9:00 至11:30 ,下午2:30 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亿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靖安县清华大道35号)
方式:现场或网络报名获取。通过网络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将投标人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到电子信箱: jxya2014@163.com,否则报名无效。
售价:0元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 10点 0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应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地点: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安县东方东路22号)五楼1号开标厅。
七、开启(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时间: 2021年1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安县东方东路22号)五楼1号开标厅。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日历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开 户 名:江西亿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安县新大街支行
账 号: 936007010001468892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靖安县城市经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靖安县后港西路17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13870590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西亿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靖安县清华大道35号
联系方式: 电子函件: jxya2014@163.com 电话:0795-4650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13707953791
江西亿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特别说明: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赣府明〔2020〕2号)以及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有关要求;为配合政府防疫控制措施,降低疫情扩散的潜在风险,按照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要求,现将开标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限定现场人数,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2、参加本项目的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3、交易中心分别会在开标区门口设置检测岗,进行体温检测、防疫登记。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进入开标区不准携带打火机,不准抽烟。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点疫区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五是为配合政府防疫控制措施,降低疫情扩散的潜在风险,保障开评标有关人员的身体健康,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得来自重疫区,如有重疫区的企业参与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授权给公司其他非重疫区经营人员并携带相关的身份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参加投标。经监督部门同意,属于投标单位代表的可在开标区门口检测岗处递交投标文件,由项目业主单位代表或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接收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5、自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次日起14天内,参加现场活动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通知项目业主单位、行业监管部门、交易中心。
6、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开标区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办理业务时请提前准备好提交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座位隔空就座,不操作与业务无关设施设备,维护好交易服务区卫生和秩序。
附表:《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监督人员 □公证人员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1月3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 是,到达时间为:
2020 年1月3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
□ 否 □ 是
2020 年1月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 否 □ 是,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